暨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统考|校考招生简章
【广州雄松星干线艺术培训中心讯】暨南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文学院的戏剧影视文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学院的美术学专业(中国书画鉴赏)、动画、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音乐学(音乐艺术表演)、音乐学(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等。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序号 |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 |
层次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1 |
文学院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15 |
全国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本科 |
26 |
全国 |
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本科 |
12 |
广东 |
4 |
艺术学院 |
130401 |
美术学 (中国书画鉴赏) |
本科 |
20 |
广东、湖南、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广西、湖北、宁夏 |
5 |
艺术学院 |
130310 |
动画 |
本科 |
30 |
广东、河南、湖南 |
6 |
艺术学院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影视编导) |
本科 |
20 |
全国 |
7 |
艺术学院 |
130202 |
音乐学 (音乐艺术表演) (限招钢琴) |
本科 |
12 |
全国 |
8 |
艺术学院 |
130202 |
音乐学 (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 |
本科 |
8 |
全国 |
注:
(1)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不在上述专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其他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报考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报考条件
各专业招生范围的省市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各招生专业如属生源地省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未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参加省级统考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如果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该类专业类统考科目,则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具体各省统考专业科目的名称与涉及专业认定标准以各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根据专业需要,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增加以下具体要求:
①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②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