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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分数

时间:2016-01-22 17:07:27 来源: 上海戏剧学院0000人次浏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与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考生可以兼报。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300分)
  
  (一)初试:(100分)散文写作: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记人、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二)复试:(100分)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主要考查创作构思等能力。  
  (三)三试:(100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导演构思(70分):通过导演素质测试(即兴小品创作、交流等),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专业潜质和艺术感觉。  
  2、综合素质测试(30分):通过考官即兴提问,了解考生知识面、文化底蕴与素质,以及相关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二、录取方法:
  
  (一)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专业成绩(换算成750制)加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为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有导演、摄影、录音、剪辑四个方向。
  
  一、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300分)
  
  (一)初试: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1、才艺展示:考生自备作品(绘画、摄影、短片、乐器、声乐、舞蹈等),展示艺术特长。如有获奖,需携带证书原件。  
  2、面试:专业问题问答。
  
  (二)复试(笔试)(100分):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三)三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1、面试:通过抽题及考官即兴提问,了解考生知识面、文化底蕴与素质,以及相关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2、根据现场抽取的题目,导演方向的考生现场表演小品,摄、录、剪等方向的考生口述创作构思。
  
  二、录取方法:
  
  (一)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2016年戏曲学院本科招生规程表演(京剧)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京剧表演专业毕业生所具专业素质为基点进行测试。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基本功:由“腿功、把子功、毯子功、身段”四项组成。 
  2、唱念:考生根据所学行当,任选一段唱念。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剧目片段(自备):考生根据所学行当,自备一段剧目片段(时间不少于5-10分钟)。 
  (三)三试:(100分)
  
  1、剧目片段(50分):自备。不可与复试重复。 
  2、角色创造(小品)(30分):考生抽取题目,即兴编演小品。  
  3、口试(20分)。
  
  二、录取方法:
  
  (一)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表演(木偶)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表演(木偶)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条件(形象、身高、音色、语言等)以及木偶操纵模仿能力、表现力、协调性、想象力等专业素质进行综合性的测试、评判与确认。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自备诗歌、散文或寓言等(任选一项)。  
  2、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3、表演:自备单人小品。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任选一项)。  
  2、表演:命题即兴表演。  
  3、艺术特长展示:自备木偶、戏曲、乐器等(任选一项)。
  
  (三)三试:(100分)
  
  1、木偶操纵模仿(45分)  
  2、皮影指法检测(45分)  
  3、综合面试(10分)
  
  二、录取方法:
  
  (一)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表演(戏曲音乐)专业以培养高素质、高能力应用型戏曲音乐人才为主要目标,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生所具备的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入学后将学习一定的戏曲音乐、民族音乐理论知识,参加学校安排的实践音乐活动。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管弦乐: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  
  2、打击乐:剧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注:①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专业考生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40分,低于25分为“不合格”)
  
  1、管弦乐:
  
  (1)剧目、曲目演奏(自选,不可重复初试内容) 。  
  (2)视奏。
  
  2、打击乐:打击乐合奏。
  
  注:①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③月琴、三弦考生在复试加入本专业副修乐器唢呐、笛子演奏。
  
  (三)三试:(60分)
  
  1、视唱练耳测试(20分):  
  (1)视唱(口试)(10分):要求: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练耳(笔试)(10分):内容: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的正确听记。
  
  2、乐理(笔试)(15分)。  
  3、综合艺术素质测试(面试)(25分)
  
  二、录取方法:
  
  (一)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分乐器种类,同一乐器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三、补充说明:拟录取乐器种类如下:京昆打击乐3名、板鼓3名、京胡3名、京二胡2名、月琴1名、三弦2名、民二胡1名、琵琶1名、扬琴2名、古筝1名、笛子2名、笙1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含数字音频设计与制作、京昆唱腔与音乐设计两个方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以下素质进行评判:键盘乐器或其他中西乐器演奏(唱)基础、技巧与作品表达能力;视唱练耳、音乐音响作品听辨能力;音乐基本理论、戏曲音乐常识与音乐创作能力等。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4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自选器乐曲目演奏(一首)。  
  2、自选其它形式艺术表演(一项)。(注:考试除钢琴外,不提供其它中、西乐器。)
  
  (二)复试(口试、笔试,200分):
  
  1、视唱练耳(120分):  
  (1)视唱(40分)。两升、两降调号范围。  
  (2)练耳(听写,80分)。
  
  A、单声部节奏。  
  B、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  
  C、单声部旋律。
  
  2、作品听辨(80分)。
  
  (三)三试(笔试,200分):
  
  1、基本乐理(80分)。  
  2、专业加试(20分)(二选一)。
  
  (1)基础声学、律学原理。  
  (2)戏曲音乐综合常识。
  
  3、命题音乐写作(含和声考题)(100分)。
  
  二、录取方法:
  
  (一)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的20%加专业成绩为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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